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1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1、学习宣传。一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集中学习;另一方面把《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列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全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大力营造学法、普法、守法浓厚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列入市人大执法检查内容,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退役军人招聘会、服务中心站点、电子显示屏、各网络媒体等开展相关法治思想宣传,发放宣传手册20多万份。

2、贯彻落实。制定印发了法律政策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此次重点任务清单涉及八大领域,具体政策点234条,将涵盖退役军人领域的法律政策点进行了逐条分解,并明确措施办法、完成时限及牵头责任科室。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志军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就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召开会议2次。202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依法全面履行机关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我局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局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信息公开三级责任人, 并明确局属各科室(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编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我局权责清单,逐一明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2020-2021年度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五)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根据权责划分,我局行政执法项目一共有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2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等行政给付项目,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法律、法规、政策,严格依照相关标准执行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地给付相关专业经费,帐目清晰,规范,手续齐全。确保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落到实处,落到未端,切实保障了退役士兵相关待遇享受到位。

伤残抚恤关系接受、转移办理和伤残等级评定等行政确认项目,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资料齐全,手续正规无标准不一、弄虚作假情况

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参与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点自查,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多元组织间协作机制尚未健全。退役军人工作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不够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加之多元组织间协作机制尚未健全,沟通与协调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难度,使得退役军人工作整体合力难以发挥。比如,在创业工作方面,部分银行单位在业务培训时未能涵盖退役军人创业政策培训,使得业务员在接待退役军人时无法及时告知或协助退役军人办理相关业务,降低退役军人创业政策的执行效果

(二)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 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三)队伍建设滞后。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如何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大多数行政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制度,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

(二)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参加执法考试。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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