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9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
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于2019年7月31日开始,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分别到原安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原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一、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所需材料
1.服役相关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退役士兵档案遗失的须本人写出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2.个人相关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本人写出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相关表格可关注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众号或官网,下载后自行打印,也可以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申请点领取)。
(4)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缴费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5)如属生活困难对象,需提供本人当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加盖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公章)。
二、申请受理地点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不存在及没有安置单位的,向原安置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其中原来安置在市直国有企业,现在已破产改制的,向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视情取消其补缴资格。
2.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士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提前向单位或申请点预约上门受理。
3.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推诿拒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类似情况,退役士兵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咨询举报电话
单 位 | 咨询电话 | 举报电话 | 具体地址 |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8688583 | 28688582 |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1158号 |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3339263 | 23672112 | 醴陵市长庆区醴陵大道与渌江大道交汇处东北向246米 |
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4237267 | 24237267 | 攸县发展中心政务中心 |
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5268282 | 25268282 | 茶陵县犀城大道武装部院内 |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6220316 | 26220316 | 炎陵县霞阳大道人武部院内 |
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8665215 | 28665215 | 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一楼 |
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8580215 | 28580215 | 芦淞区枫溪大道服饰路138号 |
荷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8428206 | 28428206 | 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 |
石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2232640 | 22232640 | 石峰区响石东路268号政务中心楼 |
渌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7616528 | 27616528 | 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 |
云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28689639 | 28689639 | 株洲云龙大道88号 |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员